根据《2025年下半年玉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玉林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规定,经研究,玉林市教育局决定对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经公开招聘且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56名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本批次体检对象为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条件的非2026届毕业生。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赴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王心彤等9名同志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欧燕玲等47名同志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笔试+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直接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
2.体检报到地点:玉林市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
(三)报到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1支,按通知时间、地点集中报到。考生到齐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返程自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约378元,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五)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考生须知》(附件3),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玉林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玉林市教育局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3.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5.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本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考察安排在2026年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组确定。考察工作由招聘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行业准入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员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报考,在考察时因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或不配合出具综合鉴定材料、开展考察谈话或查阅人事档案或拖延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导致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30天内(接到体检合格通知之日算起)完成考察的,将直接取消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775-2684011(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附件: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赴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一).xlsx
2.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一).xlsx
玉林市教育局
2026年1月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