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政务公开栏目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算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3-25 16:20     来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细则,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玉就业管理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玉工作或定居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劳动合同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玉林市人事考试院。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内设机构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仍为12个,具体如下:

(一)秘书科。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绩效等工作;负责全局年度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后勤、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对局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核;负责除市委组织部管理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事项办理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及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综合管理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并承担局综合统计工作。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拟订本市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诉举报,组织案件查处;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件管理;组织对本级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内审工作,组织开展对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配合外单位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审计,组织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五)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贯彻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境)外人员来玉林市工作许可相关事务。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继续教育科)。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的实施细则;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指导和规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核发证书工作;负责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备案;协助承办职业能力建设、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的宏观控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对口技术资格评审的标准;负责组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管理各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的评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职称考试工作;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称号专家推荐、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回国专家、留学人员来玉工作或定居服务工作;管理本市中高级专家信息库。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含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

(九)工资福利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计划的编制、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增资、职务晋升、岗位变动、特殊岗位津贴、新招录、调入调出工资变动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直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待遇的审核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各类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事项。

(十)社会保险科。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贯彻实施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实施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实施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贯彻实施工伤保险全区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一)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制度;指导、检查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办法并实施。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和督办劳动保障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进行协调处理。

(十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20416.87万元,同比减少9521.81万元,下降3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10000.00万元。2024年总支出20416.87万元,同比减少9521.81万元,下降3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10000.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20416.87万元,同比减少9521.81万元,下降31.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42.29万元,同比减少6946.40万元,下降4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4000.00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682.00万元及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88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6.00万元,同比增加1316.00万元,增长1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2023年新增人社事务管理经费150.00万元、职称评审经费400.00万元、招考及培训经费(含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执业药师、二级建造师、乡村振兴协理员等)480.00万元、市直机关退休老同志体检经费150.00万元、人才专项经费120.00万元及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经费5.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无差异。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461.00万元,同比增加192.00万元,增长1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预计2024年申请回拨的经费有所增加。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同比减少143.39万元,下降1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无项目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305.00万元,同比减少220.00万元,下降4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培训业务收入有所减少。

上年结转结余8192.58万元,同比减少3720.02万元,下降3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10000.0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20416.87万元,同比减少9521.81万元,下降31.8%。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438.29万元,同比增加510.62万元,增长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奖金较2023年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3978.58万元,同比减少10032.44万元,下降4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1000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8650.87万元,同比减少9350.42万元,下降3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10000.0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8650.87万元,同比减少9350.42万元,下降3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1000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2.29万元,同比减少 6946.40万元,下降43.2%。其中:

(一)教育支出2476.38万元,同比增加299.71万元,增长1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预计2024年在校生人数增加,教育支出相应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4.09万元,同比减少7364.51万元,下降5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4000.00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682.00万元及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885.00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502.32万元,同比增加59.72万元,增长1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职在编职工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23年有所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479.50万元,同比增加58.67万元,增长1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职在编职工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2023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8.29万元,同比增加543.62万元,增长9.2%。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232.62万元,同比增加425.27万元,增长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奖金较2023年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7.58万元,同比增加43.69万元,增长4.6%,与上年差异不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09万元,同比增加74.66万元,增长5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存在新增退休人员的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45.22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5.03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6.95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9.80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9.80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相关文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次数,精简节约,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于2023年有所减少。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5.95万元,比上年减少1.30万元,下降1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会议费的相关文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举办的会议次数,精简节约,因而会议费相对于2023年有所减少。

5.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2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60万元,下降1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培训费的相关文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举办的培训次数,精简节约,因而培训费相对于2023年有所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16.00万元,同比增加1316.00万元,增长1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较2023年新增人社事务管理经费150.00万元、职称评审经费400.00万元、招考及培训经费(含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执业药师、二级建造师、乡村振兴协理员等)480.00万元、市直机关退休老同志体检经费150.00万元、人才专项经费120.00万元及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经费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1.8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55万元,增长0.7%,与上年差异不大。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739.58万元,同比减少14382.55万元,下降95.1%。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48.4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8.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2.8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较2023年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政府采购预算14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的公务用车2辆和教学实训用车40辆,实训用车是为了加强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9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16.0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为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463.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分配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到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特殊缴费人群≥20350人,数量指标2.正常缴费人群≥153174人,数量指标3.领取养老待遇人群≥112340人;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玉林市各县市区所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补助比率=100%;设2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时效指标2.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95%;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预算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有效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持续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