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钢(严秀芳家属):
我中心于2025年12月向你发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由于我中心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75-2825045)。
特此公告。
附件: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2月3日
(公告期限: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4日)
附件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苏钢:
经核查,您家属(姓名:严秀芳,社会保障号码:4525**********1228)多享受于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在我中心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7490元,大写柒仟肆佰玖拾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2111701009249000216
开户银行:工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附言:(严秀芳)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工伤待遇科 电话: 0775-268775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758号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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