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我中心现将2024年度(实施年度为2025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及费用使用的阶段性情况向社会公示。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玉林市建筑业联合会、玉林市应急管理协会、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玉柴铸造有限公司、广西玉柴船电动力有限公司、北流市新瑞福陶瓷有限公司、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单位被确定为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工伤预防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实施周期一年,项目总预算为70万元,已按要求拨付70%的预付款49万元,各项目单位工作情况良好。目前,项目周期已结束,正在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待验收通过后,将按要求支付剩余款项。
特此公示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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