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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覃灯科等同志职称认定的通知(玉市职定字〔2021〕12号)

2021-02-19 17:00     来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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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发电总厂:

经审核,同意覃灯科等8位同志的职称认定,取得资格时间从2020年12月算起。现将名单和职称资格通知如下:

工程系列   助理工程师(8人)

    覃灯科  黄龙霞  黄俊杰  陈泳洁  林富杰  陈乐  林泓宇  谭云

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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