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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体检公告

2025-08-05 18:07     来源: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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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党委“两新”工委《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和有关要求,我市定于2025年8月10日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入围人选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

2025年8月10日(星期日)上午7:10。

二、体检集中地点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75号)2号教学楼2楼202室(大道德讲堂)。考生可乘坐7路、大容山专线(28路)、玉北G01路等公共汽车到玉林农校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详见附件),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以及携带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集中时请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工作。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玉林市委社会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排孕检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请考生在体检前后均要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与玉林市委社会工作部三科联系。

(五)体检当天由体检实施机关组织考生统一乘专车前往体检医院,请考生在体检当天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因停车场地有限,所有体检考生的车辆不得进入集中地点,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自驾车前往的,须在集中地点外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委社会工作部三科联系,联系电话:0775-2810663。

附件:体检考生须知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

体检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报到,服从安排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当天组织考生统一乘专车前往体检医院,请考生在体检当天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因停车场地有限,所有体检考生的车辆不得进入集中地点,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自驾车前往的,须在集中地点外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2.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纸质准考证、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

3.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要求,自觉维护体检秩序,服从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前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5.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体检项目。考生产后30天内需报告体检实施机关、并于5个月内提出体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身份核验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智能手环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7.按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统一指令要求填写《体检表》,请勿自行填写。填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

8.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

9.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10.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装至试管3/4处,请勿留少或溢出。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处于经期的女性考生,请在集中后主动向体检带队工作人员报告,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检查确认后延缓相关项目检查,延缓的项目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检查。

11.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

12.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1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可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14.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实施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15.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

16.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组。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7.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将由体检实施机关电话通知。

18.体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体检带队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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