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规定,经我中心审核,返乡入乡农民工林翠媛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1月22日-1月28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林翠媛申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310办公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293003)。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2026年玉林市市本级第批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名单.xls
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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