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人社干〔2025〕8号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何伟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玉编办〔2024〕1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任何伟杰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科科长;
任陈勇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科副科长;
任余斌华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主任科员;
任李雯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主任科员;
任陈旭春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
任林贞桐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六名同志原职务职级自然消失。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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