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人社干〔2024〕7号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庞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玉编办〔2024〕1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任庞嘉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玉林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任张林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玉林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任李坚瑶同志为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三位同志原职务自然消失。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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