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三)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管理;
(四)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开展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
(五)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程、教育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六)负责中共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数5人,无下属单位,内设综合部、高校部、档案部。
第二部分: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49.67万元,总支出449.6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7.8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减少。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49.67万元,较上年减少27.8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减少。单位收入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67万元,较上年减少27.8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449.67万元,较上年减少27.8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减少。单位支出主要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81.06万元,同比增加1.63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一名,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68.61万元,同比减少29.49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和办公用房水电费。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2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72%,与上年相比差异不大。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0元、工程类采购0.00万元、服务类采购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5个,预算资金368.6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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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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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242 |
完成年度“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为基层输送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