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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2024-04-07 18:00     来源: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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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六)完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无下属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支队领导组织管理支队工作,负责支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査;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绩效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党建、工会、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案件案卷的归档整理;负责后勤、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受理科。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负责受理举报投诉;负责案件线索的初查、立案和转办督办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负责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负责跟踪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负责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

(三)执法科。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应急突发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负责案件移送工作;负责对黑名单的认定和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案件查处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191.06万元,同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34%。2024年总支出191.06万元,同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专项业务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191.06万元,同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3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06万元,同比增加11.91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专项业务经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191.06万元,同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34%。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77.86万元,同比增加12.14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3.2万元,同比增加5.77万元,增长77.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费”专项业务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91.06万元,同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34%。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91.06万元,同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专项业务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06万元,同比增加11.91万元,增长7.1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2万元,同比增加11.85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2.9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加0.24%。与上年相比差异不大。

住房保障支出12.85万元,同比下降0.03万元,增加0.26%。与上年相比差异不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86万元,同比增加12.14万元,增长7.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0.78万元,同比增加11.33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2%。与上年相比差异不大。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同比增加0.8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对退休干部生活补助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2.95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0.0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0.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专项业务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02%,与上年相比差异不大。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75万元,同比增加0.75万元,增长37.5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7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采购复印纸和公务用车所需的维修保养服务、车险服务和车辆加油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单位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辆,所属权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由我单位实际使用,因此我单位车辆编制数为0,但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预算资金7.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发放聘用人员工资,保证劳监支队的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经费支付聘用人员数(≥6人);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经费支付合规率(=100%),质量指标2.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设1条成本指标:全年发放聘用人员工资金额(≤7200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增加6个就业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正常开展);设1条满意度指标:聘用人员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