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做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的指导,积极促进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落实城乡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就业、失业各项信息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二)参与全市就业政策制定,组织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贯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负责就业政策宣传和各类就业创业信息收集发布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及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规范化管理;负责并指导组织开展全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组织并指导全市开展各项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为各类企业和经营实体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导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参与组织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人力资源及企业用工调查,发布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承办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和运营。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工作。
(六)负责推进和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及依规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就业服务成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七)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市本级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制订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实施等工作。
(八)负责推动全市创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并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创业项目征集入库、创业大赛和创业导师管理等相关创业服务工作。
(九)参与编制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预决算,指导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规范使用就业补助资金。
(十)负责制定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设主任(正科长级)1名,副主任(副科长级)2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总收入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2024年总支出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因此预算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总收入预算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因此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五)单位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271.12万元,同比增长30.32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增人增资的正常增长。
(二)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同比减少2.23万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财政进一步压减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因此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12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1.0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01万元,同比增加26.22万元,增长12.1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因此职工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20.76万元,同比增长1.06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19.35万元,同比增加0.81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12万元,同比增加30.32万元,增长12.59%。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3.23万元,同比增加24.36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职工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31万元,同比增加1.67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和伙食补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同比增加4.30万元,增长68.4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均标准提高了,因此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应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0.95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9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0.41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主管局统筹安排全局会议费,按需调整分配金额,压减我中心会议费开支。
5.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0.86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9.478%,主要原因是主管局统筹安排全局培训议费,按需调整分配金额,压减我中心培训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67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3名在编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和伙食补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100.0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预算资金12.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的日常工作能顺利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经费支付聘用员工数量(≥132人次);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聘用员工考核合格率(≥100%),质量指标2.聘用员工适应岗位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设1条成本指标:经费投入(=1188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0件);设1条满意度指标:聘用员工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