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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7 15:49     来源: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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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副处级,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市直单位“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代办玉东新区单位“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科室共1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申报受理科、企业单位权益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权益管理科、养老失业待遇科、机关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退管服务科、稽核风控科、信息技术科、档案管理科、社会保障卡管理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核定编制为79名,中心领导设1正3副,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7名。

第二部分: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2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7.9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85万元,下降2.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7.9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85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财政经费紧张,我中心坚持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业务活动开支,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二是202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激励奖励经费拨款收入为44.13万元,而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激励奖励经费拨款收入为6.88万元,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27.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27.9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85万元,下降2.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55.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7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财政经费紧张,本部门坚持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业务活动开支,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二是202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激励奖励经费支出为44.13万元,而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激励奖励经费支出为6.88万元,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有所下降。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8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8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编职工缴费基数总额有所增加,所以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84.2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编职工缴费基数总额有所增加,所以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长。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9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85万元,下降2.48%,其中:基本支出1268.80万元,项目支出259.12万元。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存在增人增资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5.16万元,支出决算为3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存在新增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有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无需继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9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有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无需继续缴纳职业年金,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1.2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存在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追加预算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有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无需继续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86万元,支出决算为3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有在职人员到龄退休,但退休人员亦需继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且缴费基数差别不大,所以该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有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无需继续缴纳其他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46万元,支出决算为8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有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无需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7.5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存在增人增资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继续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减少运行经费的支出,所以使得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存在新增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62.34%,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经费紧张,我部门坚持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业务活动开支,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运行支出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继续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减少接待活动的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3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41.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67万元,下降7.63%,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7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秉承“从严从紧”原则,预留了合理弹性空间,实际执行中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压缩非必要支出,有效节约了开支,但2024年度因办公设备日渐老化,日常办公耗材更换、维修等费用有所增加,故2024年决算数较2023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含结转项目及既有一般公共预算又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00%,下同)。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资金分配规范和及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很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252.2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252.2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52.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时资金支付进度较慢,聘用人员社保费跨月支付,导致有些月份实际支出与当月计划发生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力度,积极与财政沟通,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财政部门的及时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政府批准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00万元,执行数为19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聘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完毕,增强了本部门聘用人员的满意度和归属感;二是及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聘用人员的任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人员数量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年初编列预算时无法精准预估全年项目经费金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争取项目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支付;二是加强对聘用人员待遇支出的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3.部门决算中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为二层机构,无需开展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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