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细则,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玉就业管理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玉工作或定居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劳动合同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办法〔2024〕65号)精神,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存在一些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将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应增核行政编制1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增加“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人来玉工作管理,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根据职责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等职责。
2.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责回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由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科承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4年5月撤销)、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划入本部门)。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西玉林技师学院。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9个决算单位,包含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4年5月撤销)、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划入本部门)、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西玉林技师学院。
另外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即玉林市人事考试院没有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并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进行财务核算,不形成独立的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玉林市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8514.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54.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49.86万元,下降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92.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38.5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收入4272.2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68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玉林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及管理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6万元;二是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等所属二层单位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业务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和2023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1102.1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0.4 %,与上年相比差异不大,属于正常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和2023年度均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56.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创业培训收入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25.21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度创业培训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44.3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度收入减少,支出跟往年持平,因此使用了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少169.21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市学院实际无上年结转和结余,因此其在2024年度进行了会计调整。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8514.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499.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49.86万元,下降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5641.33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技校教育和其他职业教育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4.70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所以本部门2024年度的教育支出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6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划入本部门,同时其相应经费也划入本部门,所以本部门2024年度的科学技术支出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就业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01.23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支出4272.20万元,所以本部门2024年度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506.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0.4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划入本部门,同时其相应人员经费也划入本部门;二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较2023年度有所提升。
5.城乡社区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工作专项业务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68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玉林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及管理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6万元;二是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等所属二层单位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业务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74.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1.66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划入本部门,同时其相应人员经费也划入本部门;二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较2023年度有所提升。
7.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9.7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2024年度收入减少,支出跟往年持平,因此使用了非财政拨款结余。
8.年末结转和结余14.9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27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二是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092.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74.79万元,下降7.9%。其中:基本支出6859.60万元,项目支出10232.86万元。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3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668.1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及技校教育。
1.职业教育
(1)中等职业教育年初预算为1014.4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主要用于广西玉林技师学院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部分项目仍在建设期间,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
(2)技校教育年初预算为265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主要用于广西玉林技师学院的技校教育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助学金以及奖学金等专项资金按文件在年中下达,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发放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才划入本部门,同时其相应经费也划入本部门,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的单位运转和人员社保公积金等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才划入本部门,同时其相应经费也划入本部门,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684.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就业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69.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运行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平衡预算的要求,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将人社事务管理经费、市直机关退休老同志体检经费、人才专项经费、职称评审经费及招考及培训经费(含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执业药师、二级建造师、乡村振兴协理员等)等项目部分支出的支出功能分类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整至行政运行,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综合业务管理年初预算为3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主要用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人才专项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已完成相应工作,但由于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发放2024年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以及部分玉林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差额部分),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3)劳动保障监察年初预算为124.03万元,支出决算为8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4年5月撤销,其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相应划转到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4)就业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91.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主要用于就业工作。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新招录1人,人员数量增加使得人员经费有所增加,而此部分金额未列入年初预算,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为10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日常运行工作。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存在增人增资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6)劳动关系和维权年初预算为8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主要用于劳动关系和维权工作。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4年5月撤销,其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相应划转到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7)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初预算为66.84万元,支出决算为7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加大推进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力度,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主要用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建设资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已完成相应工作,但由于财政经费紧张,未能支付已达到付款条件的相应款项,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94.16万元,支出决算为52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主要用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自治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失业动态监测补贴经费资金)和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上级补助资金、企业薪酬调查项目经费以及政府批准聘用编外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上级补助资金年初结转较多,未使用完毕,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1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存在新增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预决算无差异。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33万元,支出决算为6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66万元,支出决算32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3.就业补助
(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年初预算为310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直播带岗项目服务费、招聘会服务费以及入驻孵化企业场地和水电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将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部分预算金额调剂至其他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2)职业培训补贴年初预算为780.39万元,支出决算为64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以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将职业培训补贴部分预算金额调剂至其他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3)社会保险补贴年初预算为53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7%。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从其他支出功能分类调剂预算金额至社会保险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4)公益性岗位补贴年初预算为391.68万元,支出决算为89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从其他支出功能分类调剂预算金额至公益性岗位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5)就业见习补贴年初预算为167.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从其他支出功能分类调剂预算金额至就业见习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6)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主要用于发放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项目补助和完善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部分预算金额调剂至其他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7)促进创业补贴年初预算为4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促进创业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从其他支出功能分类调剂预算金额至促进创业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8)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87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包括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补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以及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将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部分预算金额调剂至其他补贴,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为14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主要用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玉林市财政局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463.00万元分配至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建设广西玉林技师学院托育服务中心。预决算无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02.32万元,支出决算为50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预决算差异较小。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1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7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0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7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1.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47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9.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7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存在增人增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继续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减少运行经费的支出,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存在新增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情况,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68元,下降95.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43万元。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3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 %。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专项业务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年中追加调解仲裁专项业务经费,以支付往年应付未付专项业务采购支出,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3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平衡预算的要求,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将人社事务管理经费等5个项目的支出功能分类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调整到行政运行,二是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平衡预算的要求,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经费支出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费(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划入)的支出功能分类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调整到劳动关系和维权,所以该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继续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政策,在不影响正常人社工作开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导致本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和2023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9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和2023年度本部门均未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本部门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人社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代管机关事务局2辆公车,只有车辆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9个所属单位(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代管机关事务局1辆公车(只有车辆使用权,无所有权),广西玉林技师学院有2辆公车和41辆实训用车,实训用车在实训场所停放,供学生实训使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79万元,平均每辆1.5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比上年减少0.52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本部门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继续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政策,在不影响正常人社工作开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本部门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3次,人次50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单位、其他地市单位、各县(市、区)单位有关人员来本部门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必要的人社部门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99万元,降低14.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26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维修(护)费支出增加、电费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1.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95.6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西玉林技师学院有2辆公车和41辆实训用车,实训用车在实训场所停放,供学生实训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0416.87万元,执行数18514.1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全市2024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74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089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445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9.35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3.8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5.1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1.26万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更新率97.6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6.69%,城镇调查失业率5.5%,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人口覆盖率74.67%,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99.99%,圆满完成年初预算的各项考核指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6个,项目支出总额14708.2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2个,本级项目支出3022.7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340.9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9.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5%;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67.4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6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5%;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扎实,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变动较大,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发生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约束。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力争年初预算安排足额到位。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二是财务部门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职称评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98.6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更加注重参评人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结果更加契合单位的用人需求;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向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解读职称文件政策、申报所需材料以及申报流程等,调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晋升的积极性。2024年,我市组织评审的中小学教师、卫生、工程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4个系列副高级职称参评人数9693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的了解不够透彻,职称申报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工作,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职称业务专题培训,为职称申报工作理清思路、奠定基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职称评审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98.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资金分配规范和及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同时能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很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组织对“人社事务管理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7031.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所有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资金分配规范和及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依据充分,同时能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交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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