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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16 17:40     来源: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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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六)完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支队领导组织管理支队工作,负责支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査;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绩效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党建、工会、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案件案卷的归档整理;负责后勤、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受理科。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负责受理举报投诉;负责案件线索的初查、立案和转办督办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负责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负责跟踪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负责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

(三)执法科。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应急突发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负责案件移送工作;负责对黑名单的认定和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案件查处工作。

第二部分: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3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0万元,下降16.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31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0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业务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和结余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32.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2.3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0万元,下降16.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33万元,下降18.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劳动保障业务经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5.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的医保基数调整,使得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4.8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使得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结余分配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结转和结余无变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0万元,下降16.05%。其中:基本支出211.72万元,项目支出20.59万元。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0.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2年度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支出增加,使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劳动保障监察年初预算为13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3%。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支出相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预决算差异不大。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职业年金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预决算无差异。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其他医疗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调出,使得公积金支出减少。

1.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主要用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出,使得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支出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8%。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编人员对个人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88万元,原因是本单位牢记“过紧日子”的思想,精简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6万元,平均每辆2.2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10.6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降低11.07%。主要原因是:由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精简日常办公经费开支。比2021年减少2.32万元,降低11.07%。主要原因是:由于玉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精简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0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7%。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科学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顺利完成;二是项目执行效果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有待于改进;二是项目监督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项目流程,继续改进项目管理制度;二是不断加强项目监督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6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有待于改进;二是项目监督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项目流程,继续改进项目管理制度;二是不断加强项目监督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