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玉林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人社规〔2018〕1号)规定,经我局审核,玉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55个单位共159人符合享受有关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0年3月23日—3月27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单位(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0年3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就业局广场东路758号(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823789)。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申请补贴人员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玉林市就业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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