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形势研判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的机制和政策
第二节 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三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1.加快建设创业创新平台
2.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第五节 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节 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四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第二节 推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第四节 提升社会保险数字化经办服务水平
第五节 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第五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四节 加强人才服务和表彰
第六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第七章 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第八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第四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第九章 强化规划综合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第三节 加大财政投入
第四节 加强调查研究与监测评估
第五节 做好舆论引导
前言
为促进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和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玉林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新形势下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挑战,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新举措,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就业结构更加优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扎实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各项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连续多年排名全区前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标准更加完善、水平稳步提高,人社“快办服务”改革和数字化服务转型成效显著。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技术技能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深化“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全面治理。行风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社扶贫成效显著,全市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足发展,为“十四五”时期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标志性成果有:
●2018、2019、2020年玉林市“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连续三年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激励,每年获就业补助资金倾斜支持。玉林市连续三年有三个县(市)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激励。
●2020年10月玉林市兴业县和博白县就业扶贫项目被人社部评为全国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占广西3个扶贫优秀成果项目中的2个。
●玉林社保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通过终期评估考核,是广西首次获批的两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级试点之一,同时也是广西首个通过终期评估验收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向社会发布首个社会保险广西地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填补了广西无社会保险地方标准的空白。
●玉林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经验得到人社部社保中心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专门刊发2期工作信息向全国推广。
●在全国率先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标准化建设,梳理编制发布标准40项,实现“快办行动”工作内容100%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标准、规范的人社服务窗口形象,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质效。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2020年第42期刊发《广西玉林推进社保卡“进校园”打造“一卡通”服务应用新体验》,推广玉林社保卡工作经验做法;2020年第47期刊发《广西玉林市人社局以标准化促进“快办行动”落地生根》,推广玉林“人社服务快办”工作经验做法。
●上线启用广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区统一事项标准、统一网上办事大厅、统一“一门式”经办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经办“四个统一”。
●在2019年和2020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中,玉林市人力资源服务指标均排名全区第三。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玉林市承接自治区下放的副高级职称评审权4个,是全区具有最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和组建最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设区市之一。
●人才结构逐步改善,玉林市在2019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中,每万人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数量排名设区市第一。
●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率先建立全区示范性仲裁庭,开通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建立仲裁“阳光办案”机制,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 ||||
序号 |
指标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十三五” 完成数 |
完成情况 |
一、就业 |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5.9] |
19.23 |
已完成 |
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
2.53 |
已完成 |
3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万人) |
23 |
33.63 |
已完成 |
二、社会保障 | ||||
4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3 |
62.29 |
已完成 |
5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01 |
333.40 |
已完成 |
6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90 |
已完成 |
7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78 |
20.64 |
已完成 |
8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0.7 |
24.74 |
已完成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9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3.5 |
16.75 |
已完成 |
10 |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0.28 |
0.32 |
已完成 |
四、劳动关系协调 | ||||
11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94.9 |
已完成 |
五、能力建设 | ||||
12 |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
429 |
573.00 |
已完成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第二节 形势研判
“十四五”时期,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
从机遇看,国家、自治区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强调就业优先政策,不断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玉林市多年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积蓄了强劲发展势能,“十四五”开局之时提出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奋斗目标,市县两级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加快,东部产业向西部转移提速,玉林市作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的“桥头堡”,工业产业发展大有可为,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重大机遇。
从挑战看,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加,玉林产业结构不优,民生保障短板弱项不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和“人岗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并存,劳动者技能水平偏低,与企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需求不匹配;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岗位福利待遇偏低,同劳动者对自身保障的需求不匹配;高水平管理型、研发型人才短缺,同高新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不匹配;随着产业的发展,产业工人供给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相应的制度、资金支持。就业创业缺乏良好环境,创业带动就业难度大。城乡养老和职工养老所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权益待遇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政策不完善导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牢牢把握发展规律和发展需求,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人才政策、更具玉林特色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更便捷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玉林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转变发展思维和方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坚决破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支撑数字人社建设,打造标准化建设品牌,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战略安排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十四五”时期,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劳动者技能提升工程,持续扩大就业规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培训、托底安置就业和帮扶,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多层次保险体系。到“十四五”期末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和应保尽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打造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全面贯彻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人才培育体系,壮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总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绩效工资对人才的激励。
——构建更具玉林特色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更加健全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更加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推进纠纷就近就地多元化解,更多劳动人事争议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全域治理欠薪问题,共创“无欠薪玉林”,形成根治欠薪工作的标志性成果。
——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字化改革为支撑,基本形成覆盖全民、城乡一体、高效运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标准化模式成为全国示范标杆。到“十四五”期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职责定位更为清晰,力量配置更趋优化,服务的精细化、专业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9.23] |
[>15]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6.8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2.53 |
<5 |
预期性 |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10.2] |
[10.8] |
预期性 |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3.6] |
[3.8]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95 |
预期性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0.64 |
26.26 |
约束性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4.74 |
31.21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9.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7.95] |
[9] |
预期性 |
10.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0.32] |
[0.35]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70 |
60 |
预期性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
90 |
预期性 |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6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573 |
573 |
预期性 |
15.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16.99 |
67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第三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玉林市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紧紧围绕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及制造业和轻工业“5+6”产业链,着力为玉林市企业和城乡劳动力提供全方位、常态化的就业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难及城乡劳动力就业难问题,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切实守好民生底线,助力全市制造业赶超、轻工业振兴、商贸流通业提升。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的机制和政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就业优先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建设各级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入园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服务,使本地劳动者返乡及就地就近就业拥有更多的岗位及机会,解决本地产业发展产业工人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畅通流动。建立健全县以上政府部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第二节 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促进就业公平,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强化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生活保障联动,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增强失业人员就业意愿,提高再就业稳定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返贫。统筹做好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专栏3就业创业促进专项行动 |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引领计划 健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岗位业务竞赛和业务交流培训,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创业指导人员等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统计工作,完善就业监测机制,多维度开展就业监测,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就业、失业关键性指标变动情况,持续跟踪企业招聘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 3.抓好特困失业人员及随军家属就业服务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摸清城乡特困失业人员底数,为未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推荐。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于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城乡特困失业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通过企业吸纳就业的,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协调列入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拿出不高于定向单位所处行政区域内年度招聘岗位总数5%的岗位,定向招聘随军前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 4.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进城落户的,可在企业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可凭身份证在玉林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依托省级人社部门驻外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推进省际劳务协作,为玉林市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权益维护、跟踪服务等服务。 5.就业创业示范工程 开展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以及自治区级、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典型。 |
第三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构建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加大对初创实体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破除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返乡入乡就业创业人员提供便利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能力,组建高素质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推介交流活动,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鼓励个体经营,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展灵活就业岗位,健全灵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强化灵活人员就业权益保护。
专栏4创业能力提升计划 |
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区(基地)等新型创业创新平台,鼓励利用各类园区、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建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落实激励机制,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充分利用国家创业担保基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重点群体。推进建设创业创新技能展示平台,每年开展玉林市创业创新大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搭建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与科技等部门的协作,协同创建“中国—玉林创新创业中心”,引进专业化运营团队,打造自治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支持容县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北流市里凤强大养牛专业合作社孵化实训基地发挥示范功能。推进建设农民工创业园,扶持北流市、博白县、容县3个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发展壮大。 |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计划,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围绕技能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定制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为各类重点企业培养大批优秀技术工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精准培训、按需培训。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激励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解决招工用工难问题,打造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品牌。强化技能培训监管,提升培训的规范性、有效性。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
专栏5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
1.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政府搭台、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配置资源、政府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 2.企业职工技能提升 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工人技能需求,全面增强特定专业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校企合作力度,以市内院校为主力军,同时根据产业园区需要引进区内院校进驻产业园区,实施产业工人培养计划,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项目培训,全面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为玉林市“产业强”提供有力支撑。 3.加强流动人员岗前综合教育 强化市、县、镇、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收集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肄)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技能培训需求,组织优质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流动人员开展岗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券、以工代训、转岗转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形成培训与就业良性互动机制。 4.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监管和服务,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支持特定专业技能人才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考评。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自主评价,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探索开展全市技能大师评选活动,培养市级技能大师。 |
第五节 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推动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与域外平台的对接。大力推进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数字人社”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化服务水平;定期收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动态掌握劳动力基础数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远程视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现场+远程视频”“实体+网络”等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打通园区、企业与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交互平台,为“产业强”提供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服务。统筹做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建设,着力构建“农村5公里、城市15分钟服务圈”,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健全就业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形成就业与失业调控、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档案数字化。探索“项目制”招工服务,着力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
第六节 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就业实名制水平。不断探索创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激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打造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品牌。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及镇村就业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创建市本级零工市场。完善城乡就业创业服务网络体系,创新“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推动“直播带岗”服务新模式,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步伐,增强人力资源市场活力。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网络招聘活动和劳务派遣。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就业中介服务,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专栏6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专项计划 |
1.建立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 全面整合玉林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资源,将原有的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统一整合为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功能齐全的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并将服务范围延伸到各大产业园区、基层乡村,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常态化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服务,畅通求职招聘渠道。 2.推行产业园区“就业管家”服务工作新模式 结合全市工业园区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探索新形势下促进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新机制,以“第一时间”服务理念,紧跟玉林市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市、县(市、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创建产业园区就业服务工作站,向产业园区派驻就业服务专员,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管家式就业服务。 3.持续创新专项服务活动方式 瞄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强化就业指导,鼓励创新创业,提供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搭建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针对重点群体设置专题专场招聘会。通过线上“直播带岗”云招聘服务和线下龙头企业、重点企业“项目制”招工服务相结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化就业服务作用,不断拓宽求职招聘(职业介绍)渠道,逐步解决“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4.推进“人社+金融”就业服务新模式 与银行合作建立“人社+金融”乡村振兴工作站,同时引入人力资源公司,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银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三方合作将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延伸至各村,将“人社+金融”乡村振兴工作站打造成本地企业和农村劳动者互联互通的枢纽站,实现本地企业优质岗位信息直通乡村一线,求职登记、岗位推介、远程面试等职业介绍服务足不出村就可享受。 |
第四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和奖补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推进落实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实施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完善丧葬补助金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如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卡车司机等)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接续措施。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加快建设更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配合推进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发挥工伤保险积极作用。推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和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配合推进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进落实工伤预防宣传和工伤康复工作。
第二节 推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应保未保人员的动态分析和管理,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的法定职业人群全覆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费用转入财政专户,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工伤保险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完善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提升社会保险数字化经办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专业化水平。配合自治区建设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保业务数据治理,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服务事项网上通办、同城通办、异地通办。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的流程化、标准化,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逐步拓宽“不见面”服务范围。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企业参保缴费成本。持续提升村级平台服务能力,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加快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速度,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签发及应用。优化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五节 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配合自治区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测,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监督信息化管理,健全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强化对基金运行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配合自治区完善社会保险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拓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优化基金存储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存款收益率,落实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监管制度。
专栏7社会保障建设工程 |
1.全民参保计划 完善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加强“互联网+社保”建设,不断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健全完善社保服务标准体系,优化社保经办规程,实行“一门式”服务,推行社保“一卡通”,推进职工和居民全面参保和持续参保。 2.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计划 落实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 |
第五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引育管服用”生态。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及玉林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和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玉林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人才支撑。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质量,更大力度、更高质量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支持计划,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高层次人才,造就更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更多青年人才后备军。推进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遴选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各类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支持“人才跟着项目走”的跨区域科技研发与应用协作。建立两湾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大湾区各类优秀尖端人才到玉林市干事创业,促进“产才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落实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政策。积极申报自治区人才项目,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落实“玉见英才”计划,签约一批行业领军科技人才,以“平台+人才+产业”模式,构建人才发展高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加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弘扬新时代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到“十四五”期末,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迈上新台阶,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更趋合理。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弘扬新时期大国工匠精神,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和发展计划,推动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工程”等工程,进一步深化“玉林工匠”活动,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技兼备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技工院校转型发展,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开展全方位合作交流。做大做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探索实施品牌培训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统一鉴定和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建立岗位使用制度。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按照中央、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玉林市实际,逐渐构建重点突出、配套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扩大和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深化人才招聘体制改革,强化乡镇基层工作人员招聘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创造良好条件。完善聘用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第四节 加强人才服务和表彰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和引导性流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作用。完善人才流动政策,破除劳动力和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优化人才创业发展环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归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积极建设人才小高地,大力实施“玉生回归”“名师名医名匠”培养工程,推动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全面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加强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持续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优化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设置,做好定期表彰和处置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任务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健全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建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督检查和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8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计划 |
1.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资助 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每年根据市级人才小高地开展相应人才项目的情况给予资金资助。进一步推进玉林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人才小高地聚集人才的功能,加强人才小高地引才育才以及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2.小高地人才选送培养计划 根据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推进需要,不定期组织人才小高地的专家人才、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到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或强优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管理水平。 3.推广“周转+协议”引才模式 围绕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人才需求,组织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协议工资,力争引进更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落实玉林市人才引进政策,给引进到玉林市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补贴、住房补贴等人才补贴,保障人才待遇。 4.建立定期人才调研机制 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为返玉来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岗位推荐、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要工程、重大任务开展用工调研,每季度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接,及时获取人才需求信息,编制人才需求清单。定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本地招才引才政策和服务资源,为企业与返玉来玉求职毕业生搭建高效对接平台。 5.加强校企合作定向推送岗位信息 依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设置网络招聘专区,每月定期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根据企业人才需求,结合市内外高校毕业生专业结构进行精准匹配,有针对性地在各高校的就业平台上进行发布。定期开展校园招聘会等活动,为玉林市重点企业和学校搭建沟通桥梁,强化联系。开展毕业生进园区活动,增进毕业生对玉林市园区、企业的了解,吸引更多毕业生到玉林市就业创业。进一步扩大见习规模,按照企业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输送见习生。 |
第六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确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指导企业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监督检查。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和福利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七章 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实施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开展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和劳务派遣用工。开展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共享用工等劳动关系的指导,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配合工会组织做好企业集体协商服务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实现源头预防和治理。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构建具有玉林特色的多方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坚持“调解为先”原则,建立“收案先调解、立案再调解、庭审三调解、调解不成再裁决”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处理“3+1”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实现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覆盖,推进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和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加大办案指导监督力度,稳步提升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终结率。深入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作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拖欠农民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反映平台,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完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紧紧围绕玉林市关于加快人口进城工作部署,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给予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全方位稳定和开发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作用。着力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安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职业教育等,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强化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权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指导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一、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
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坚持事业发展导向,建立健全融智能化与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以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配合自治区建设上下贯通、横向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加强人社服务快办标准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巩固完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统一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加强人社系统集中建设和数据治理,配合自治区实施“金保工程”三期建设,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推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数据质量。配合自治区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服务平台,全面深化大数据应用。夯实软件、硬件设施,全力筑牢信息安全体系。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全面覆盖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不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社工作队伍新形势下应对复杂多变环境的能力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能力。加强窗口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多途径充实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着力解决基层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明显不足与人均服务量大的突出矛盾。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共识。大力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进一步推动人社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改革,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村级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第四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劳动者,建立施策精准、灵活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各种渠道,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积极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合理增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力度,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第九章 强化规划综合保障措施
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本规划有效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围绕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重大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年深入推进实施,确保规划衔接有序、落实有度。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积极加强与相关城市的规划对接和工作衔接,深度融入玉林发展战略。
第二节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人社法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执法、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落实减税减负政策。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活动。
第三节 加大财政投入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与财政规划的衔接协调,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规划重大任务和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第四节 加强调查研究与监测评估
适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应对需求,立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任务,坚持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相结合、专家与实际工作者相结合、自身研究和购买智力服务相结合,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重大问题的预测与研究。建立现代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就业、失业、社保等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全面准确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提高对未来发展形势的综合研判水平。
第五节 做好舆论引导
结合规划部署安排,抓好规划解读。将舆论传播工作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加强基层舆论引导工作,整合基层力量,畅通传播渠道,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话语权、主动权,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规划指标解释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本地区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数与自然减员人数之差。其中,城镇新就业人员数是指城镇区域内由未就业转为就业状态的劳动年龄内人数总和,包括通过城镇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形式新实现就业的人员;自然减员人数是指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减少的人数。
2.城镇调查失业率:指城镇失业人口占城镇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就业人口指年满16周岁,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在调查参考周从事了1小时(含1小时)以上劳动的人口;或由于在职学习、休假、单位临时停工等原因暂时未工作的人口。失业人口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不在就业状态,在调查时点前一段时间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且如果有工作机会可以在短时间内开始工作的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全国劳动力调查。
3.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就业人员总数与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有就业要求,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指报告期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数。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每年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数。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完成参保登记并有过缴费记录的人数)占法定应参保人数(16周岁以上人口减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的比例。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之和。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包括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以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
三、人才人事
9.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指报告期内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
10.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指报告期内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
四、劳动关系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指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调解成功案件数占当期审结案件数的比例。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指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数占当期立案受理案件和上期末累计未结案件总数的比例。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数,与法定期限内应当结案的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数的比率。
五、公共服务
1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指报告期末实际持有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数量。包括因卡损坏、遗失或有效期满等原因处于补卡、换卡过程中的人数,补卡、换卡的数量不重复计算。
15.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指报告期末实际申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社会保障卡的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数的百分比。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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