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第261号广西玉林市依言贸易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2025-05-07 08:43     来源: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 打印

广西玉林市依言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刘泓秀诉广西玉林市依言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玉林劳人仲字〔2025〕第261号)已审结,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广西玉林市依言贸易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024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000元给申请人刘泓秀。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广西玉林市依言贸易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7日期间的工资4518元给申请人刘泓秀。

三、对申请人刘泓秀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联系电话:0775-2660919)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5年5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