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经见习单位申报,我中心审核,拟向符合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50%补贴发放条件的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见习留用补贴,现将玉林市本级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向玉林市人才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玉林市香莞路40号B201
联系电话:0775-2699221
附件:(人才服务中心)玉林市本级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补贴发放名单.xls
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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